促進農業升級發展,提供完善會員金融服務,配合農民需求,扶助農村經濟融通,帶動農村經濟之發展。
民國38年12月23日。
1. 保障農民權益、傳播農事法令及調解農事糾紛。 2. 協助有關土地農田水利之改良、水土之保持及森林之培養。 3. 優良種籽及肥料之推廣。 4. 農業生產之指導、示範、優良品種之繁殖及促進農業專業區之經營。 5. 農業推廣、訓練及農業生產之獎助事項。 6. 農業機械化及增進勞動效率有關事項。 7. 輔導及推行共同經營、委託經營、家庭農場發展及代耕業務。 8. 農畜產品之運銷、倉儲、加工、製造、輸出入及批發、零售市場之經營。 9. 農業生產資材之進出口、加工、製造、配售及會員生活用品之供銷。 10.農業倉庫及會員共同利用事業。 11.會員金融事業。 12.接受委託辦理農業保險事業。 13.接受委託協助農民保險事業及農舍輔建。 14.農村合作及社會服務事業。 15.農村副業及農村工業之倡導。 16.農村文化、醫療衛生、福利及救濟事業。 17.農地利用之改善。 18.農業災害之防治及救濟。 19.代理公庫及接受政府或公私團體之委託事項。 20.農業旅遊及農村休閒事業。 21.經主管機關特准辦理之事項。
一、信用部將仍是未來農會最重要的盈餘收入來源之一,農會為保障農民權益,辦理農業推廣、農村福利工作及農業資材補助,達到農會法所付予的各項任務,均需要龐大資金,唯有積極研發新商品,開發新客源,創造利潤,使克完成。爰此信用部擬定未來發展方向及展望: (一)以消費者市場為導向,開發多樣金融商品,提升競爭力。 (二)辦理人民幣現鈔買賣。 (三)加強深耕舊戶,拓展新客源,開創商機。 (四)質量並重,開拓授信業務,如住宅貸款、聯貸業務、土建融貸款、政策性貸款等。 (五)代收信用卡費,保代業務及代收繳公用事業及電信事業費,增加手續費收入。 (六)加強員工服務禮貌訓練,提升員工專業知識。 二、嚴選優質農特產品行銷,重視品質,減少中間剝削,提高農民收益。 三、提供天然有機、安全無毒產品販售,給消費者最好的選擇,增加農會盈收。 四、超市與生活館合併,將商品集中陳列,日常生活所需生鮮魚、畜等產品,平價販售滿足客戶所需,創造雙贏。 五、輔導產銷班建立「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」及申請參加吉園圃班以生產安全,無農藥殘毒新鮮蔬果提高品質促進產銷。 六、加強青少年食農教育,推動在地生產在地消費理念。 七、運用本會農業志工服務隊,參與農業發展業務,活絡農村社區經濟發展,開拓農會業務。 八、協助農保被保險人申請生育給付、殘障、老年農民福利津貼,以維護被保險人權益。 九、加強農保法規及農保被保險人踴躍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之宣導,配合政府政策查核農保加保人資格並協助其加保。